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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典型案例剖析 谈村(社区)干部廉政风险防范

时间:20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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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方针政策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也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核心。但近年来,时有村干部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发生,既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又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从2011年村、社区换届至今,自贡市沿滩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35件次,其中反映村、社区干部以及组干部的120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1%;查处违纪违法案件93件,其中村、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2件,占查处总量的34.4%,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23人。

一、当前自贡市沿滩区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的形式与特点

从自贡市沿滩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村、社区干部问题上看,违纪违法行为多集中在经济领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贪污、挪用公款。贪污、挪用公款是村、社区干部涉及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而手段多是弄虚作假。兴隆镇沙田村原村支部书记陈金华,利用负责该村沼气项目建设的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国家沼气池补助款25565元用于个人消费。陈金华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联络镇胡桥村原村支部书记吴明友,伙同村主任王正荣(另案处理)、村秘书周道群(另案处理)在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下,以妻子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10000元,因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失职、渎职。部分村、社区干部任职时间较长,有的“凭经验干工作,拍脑袋做决策”,处理村级事务不按照议事程序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永安镇兴加村原村支部书记钟长春,在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中,伙同村主任江申铭(另案处理)、村秘书刘正洪(另案处理)截留部分退耕还林面积分给少数农户及个人;伙同村干部编造虚假花名册领取粮食直补款15990元,用于本村水利提灌站的维修,钟长春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其行为构成失职渎职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瓦市镇双塘村村支部书记宋本华,伙同村主任邹永文(另案处理)、村秘书郑显利(另案处理)擅自将一农户的粮食直补账户予以控制,并截留其账户上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用于村委会经费开支。宋本华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其行为构成失职渎职违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违反财经纪律。刘山乡丰收村原村支部书记明登科,伙同村秘书龚润芳(另案处理)以村医疗点虚开门诊处方签和发票的方法,套取新合医疗门诊统筹补偿费13680元,用于村里的经费开支。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违纪,明登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井镇赵湾村原村支部书记刘再堂,伙同村主任李清海(另案处理)采用虚增粮食直补面积的方法,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4907元,用于偿还村里修公路所欠款项及其他费用开支,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违纪,刘再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自贡市沿滩区查办的涉及村干部的信访案件和立案调查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存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独断专行,逃避监督;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等问题。呈现以下特点:

(一)违纪类型集中。从查处的村干部违纪案件来看,贪污、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是村干部违纪易发多发的类型,村干部在工作中违纪的表现形式主要是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补贴。

(二)违纪窝案突出。在各有关部门对资金发放程序严格控制的情况下,有的村、社区干部作案手段日趋隐蔽,再加上资金发放所经历的环节较多,单靠一人的力量往往无法完成侵吞公款的全过程。因此,在这类案件中,较多形成相关人员人人参与、人人有份的局面,彼此相互照应、相互遮掩。

(三)违纪形式多样。有的村干部贪污公款,用于临时还贷及个人消费;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款;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有的违反财务规定或财务管理混乱,公私不分。

(四)社会影响恶劣。少数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给村集体经济造成严重的损失,既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又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干群关系的紧张,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自贡市沿滩区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的原因

针对近年来自贡市沿滩区村干部典型案例的剖析,造成的根本原因是村务公开不规范不透明,监督不到位不得力,基层干部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不强。

(一)钱多了、村富了,村、社区干部手中的权力大了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国家投入农村的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各项涉农惠补资金沉淀到基层,实施落实在村、社区一级。很多村、社区都有这样那样的工程建设项目,少的村、社区一年有10万左右,多的村一年就达百万,甚至千万。如果客观上监管不到位,主观上村、社区干部把持不好自己,极易成为诱发腐败行为的“源头”,为村、社区干部提供滋生腐败的温床。

(二)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

农村财务管理,特别是集体“三资”管理一直是农村问题的难点。现实中,不少农村管理比较松,缺乏有效监督。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村级管理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但监督约束机制在执行上力度还十分软弱,对很多村、社区干部来说基本上是形同虚设。有的村、社区财务管理较混乱,财务制度不健全,收支缺乏透明度,村、社区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想让群众了解村务、财务;有的虽然公开了,但公开的内容隔靴挠痒,应付上级检查。另外,财会人员不专业,无账、包账、白条入账等在村级财务账目中相当严重。这些都为村干部腐败打开了方便之门。

(三)对村、社区干部的监督监管难

社会监督意识淡薄。有的村民、社区居民虽然发现村、社区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却又怕村、社区干部打击报复,也就只好“睁只眼闭只眼”。再加上,现在农村和社区大多年轻人都外出务工,留守的多半是老人、妇女、儿童,对村务、居务不关心。虽然自贡市沿滩区在各个村、社区都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配备了村、社区纪检委员,但是作用发挥不够到位,还存在一定差距。

组织监管不到位。虽然很多乡镇都推行组财村管、村财乡镇管,但其工作内容只侧重于服务,平时只检查组和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而对组、村级资金的使用情况缺乏有效和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尚未起到真正的制约作用。

三、目前自贡市沿滩区村、社区干部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一)涉“土”是“村官”腐败易发高发区

目前,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不少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开发,特别是自贡市沿滩区城市化建设步伐较快的城乡接合部地区,个别村、社区干部正是利用这个机会虚报冒领补偿金,或者与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共同作案,其手段一是从土地征用补偿费里“掏”,二是从集体土地征用款与承包款中“挪”。套取专项补贴资金,使原本惠民、利民的大好事走了调、变了味。

(二)工程项目建设是腐败易发高发环节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国家投入农村的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多,小农水项目、金土地项目等等,如果监管不到位,村、社区干部把持不好自己,就很容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支农惠农的公益补贴是村、社区干部腐败的重灾区

兴隆镇沙田村原村支部书记陈金华贪污案,联络镇胡桥村原村支部书记吴明友贪污案,瓦市镇双塘村村支部书记宋本华失职渎职案等,都涉及支农惠农资金。可见,支农惠农的公益补贴是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重灾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引发腐败的重点领域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是当前基层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村、社区干部往往采取“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虚报冒领或公款私分、涂改票据”等方式侵占集体“三资”。而且,大多数村、社区干部腐败的特点是小额多笔多种类,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

四、对村、社区干部廉政风险的防范

(一)强化自律意识,通过廉政教育从思想上预防

要让村干部远离腐败,首先要让其知晓腐败的风险。明确村干部在管理和使用集体资金、管理和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执行强农惠农政策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组织村干部进行对照检查,使其知危险、识风险、不冒险。并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廉政承诺制度、廉政谈话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健全村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体系。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村、社区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帮助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二)规范权力运行,通过控制风险从源头上预防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规范行使、阳光运行是预防腐败的关键,是从源头上防范村干部腐败的重要内容。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办理情况都要公开,凡是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要民主决策。特别是要把“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村级工程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作为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彻底改变有的村务长期不公开、村级财务混乱的现状。

(三)从早化解风险,通过预警监督从管理上预防

加强对村、社区干部岗位风险的监控,及时发现风险演变成腐败迹象。乡镇纪委要积极履职,对发现的廉政风险苗头,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对村级重大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村官”用钱用权的重要时期,乡镇纪委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帮助“村官”认识风险、化解风险,把廉政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来源:区纪委案件审理法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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