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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市镇四项制度强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时间: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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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分级负责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领导干部考勤,分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实行考勤,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考勤,分级负责,责任明确。二是去向登记制。制作黄市镇机关干部去向登记栏与登记表,对上班时间外出开会、办事、下村等实行去向双边登记,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作风问题及工作纪律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上班到岗,工作到位。三是责任追究制。镇纪委不定期检查机关作风,对发现问题的部门或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纪律作风问题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学习常态制。将《机关干部管理办法》《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纳入“周五讲堂”,由纪委班子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纪律等相关制度学习,营造守规守纪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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