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洪乡“四举措”切实做好清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所长为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清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财政所,由财政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的清理财务管理工作。(2)摸清家底,锁定债务。对各村(居)形成的债务进行认真清理,同时对清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锁定债务的来源和用途,并逐笔登记造册,建立债务台帐。(3)规范财务,严明纪律。对清理完成的村(居),设立由纪检小组成员、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组成的村常年财务监督小组,对本村(居)财务收支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建立村级财务核算办法,确定专人设置村级财务帐,全乡统一实行村财乡管,从而连续、完整、准确反映村级财务收支活动。(4)时刻督查,确保时效。乡纪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村(居)村级财务清理质量和进度进行督查,对在清理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者,将严格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来源:九洪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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