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威远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李磊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20-07-27
来源:
点击:
分享:      

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威远县委原常委、县总工会原主席李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磊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转移隐匿涉案款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发、工作安排、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李磊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磊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手机访问官网

扫一扫 关注微信

举报电话

0813-5539479

中共自贡市沿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广场路1号
备案号:蜀ICP备17022961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访问官网

扫一扫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