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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有序推进“三廉”工作,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时间:201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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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基层监督,营造廉洁氛围。全镇建立以“乡镇纪委+村社监督委员会”和“镇纪委书记+村社纪检员+组廉情监督员”为模式的农村监督网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行使、廉洁履职进行巡查、监督。

二、加强制度监管,明确廉洁责任。在全镇建立由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纪检监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监管体系,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纪律,并坚持乡镇党委书记约谈村党支部书记制度。

三、加强“三资”管理,防控廉政风险。资金方面,严格执行“村财镇管村用”;资产方面,实行定期清查制度。清查小组成员由镇纪委、财政所、村社监督委员会组成,重点核实村、社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资源方面,实行据实登记、逐项记录制度,进行定期公开,镇纪委、财政所负责监督。


(来源:兴隆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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