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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谈话提醒不能一谈了之

时间: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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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初,县纪委收到一条违纪线索举报,直指某乡社保站账户管理混乱、挪用公款的情况。

周密部署,迅速行动。仅用了十天时间,县纪委联合调查组便将问题查清——原来,该乡社保站会计周某将20万元民政资金长期存在其个人账户内,先后两次从中支取总计1.1万余元用于其个人支出。

县纪委对周某违纪问题立案审查。该乡分管社保站的副乡长罗某,因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被给予诫勉谈话。

“20万民政资金存在账外两年多,作为分管领导,你竟全然不知!”谈话开门见山,直指问题。

“的确是我的失职。由于我平时工作比较忙,就疏忽了对这块工作的监管。”罗副乡长的脸刷地一下红了,一边用力捏着手中的书面检查一边说。

谈话期间,我们要求罗副乡长作出书面保证,向组织承诺所说情况是真实的、且没有其他应该向组织交代的违纪问题,并由乡党委一把手签字后,三日内交县纪委备案。

结束前,谈话同志特意交代他,今后要加强对分管站所的财务监管,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存、取款。这次谈话并不意味着事情的结束,而仅仅是一个开始,县纪委会采取一系列后续跟进措施。

为达到“提醒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当天下午,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带队向该乡党委班子做了情况通报,并要求该乡纪委在一周内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通报过后,该乡党委朱书记感慨:“县纪委这个‘提醒’来得太及时了!给我们每一名班子成员都敲响了警钟!今后乡党委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所有站所的财务加强管理,坚决杜绝分管领导‘监而不管’的情况发生!”

然而,谈话提醒、书面保证和情况通报,都只是县纪委对轻微违纪行为敲警钟的第一步……

8月上旬,在所有人对这件事情渐渐淡忘了的时候,党风政风监督室专门组织人员赴该乡抽查了5个站所的财务状况,并再次与罗副乡长谈话。

罗副乡长说:“事情出来了,我感到很愧疚。组织对我‘红脸出汗’,及时拉了我一把!诫勉谈话之后,我以为事情就过去了,没想你们又对我回访,了解我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状态。从头至尾都让我感受到了组织的良苦用心。”

通过回访,党风政风监督室针对罗副乡长半个月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书面保证、整改报告等材料一并归入其个人廉政档案。

谈话提醒不是简单地“一谈了之”,盱眙县在实践“四种形态”过程中,突出抓好“后半篇”文章。坚持与谈话对象开展“二次谈话”,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再次检查”,并纳入本人廉政档案,有的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以来,全县共针对被谈话对象开展回访128次、对相关单位开展跟踪检查216次,完善廉政档案435份,有效避免了“一谈了之”的情况发生。(江苏省盱眙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杨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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