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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镇集中学习“两个责任”文件精神

时间:201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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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隆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四川省委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该《意见》明确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通过这次学习,进一步推进了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以下两点:一是党委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关键在人,核心在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二是扎实推动纪委 “监督责任”的落实,不断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围绕群众不满意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抓好制度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纪律权威。


(来源:兴隆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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